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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计划2020年全市高中全面消除60人以上大班额

发布时间: 2017-03-28 13:33:27

来源: 星辰在线

分类: 其他楼讯


3月27日上午,长沙市发布严控大班额三年计划:从2017年起,全市小学和初中一、二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50人和55人以内,今后不得新增大班额;2018年全市小学和初中基本消除超大班额,2019年基本消除大班额,2021年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从2017年起,全市高中起始年级班额力争控制在55人以内,今后不得新增60人以上大班额;从2019年起全市高中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2020年全市高中全面消除60人以上大班额。

科学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严格规范办学行为,逐年消除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现象,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教育环境。

进一步加大学校建设力度

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严格落实《长沙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2003—2020‬年)》(2013年修订)和县市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布局,既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适应划片入学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原则上城区小学服务半径为0.5公里,城区初中服务半径1公里;农村小学服务半径2.5公里,农村初中服务半径3公里,超过服务半径的学校,应尽量提供标准校车服务或寄宿条件。按照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完善高中阶段学校布局。

加快配套学校建设,按照《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精神,严格控制教育规划用地。各区县(市)要深入调查“大班额”现状,摸清底数,对于“大班额”现象严重、入学压力大的区域,科学预测内未来需求趋势,要及时采取新建、改扩建方式增加,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入学需求,有效消除“大班额”问题。住宅小区开发达到《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要配建义务教育学校规模的,必须同步配建相应规模的配套学校。对已建成的居住区以及未达到《长沙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规定应配置义务教育的住宅区,当地区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入学需求加快建设配套学校。

全面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严格按照《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长教发〔2016〕8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进一步配足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进一步配足配齐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和计算机,到2020年,全市规划保留的义务教育学校98%以上要建设为标准化学校。其中,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高新区应在2018年前完成,长沙县、岳麓区、望城区应在2019年前完成,浏阳市、宁乡县应在2020年前完成。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建立和完善城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组织城市学校对口帮扶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促使受援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进一步完善委托管理、捆绑发展、对口帮扶和多校推一办学模式,创新办学机制,拓展办学领域,扩充办学内涵,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迫切需求。

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优化学校育人环境。支持学校开发校本课程和特色课程,提升校长、教师的课程领导力。深入推进长沙教育特色发展,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分步推进的办法,持续打造一大批德育、体艺、科技、管理等特色学校,形成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以教育城域网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建成100个“网络联校单元”、300所优质资源班班通示范校,实现对所有农村教学点专递课堂的全覆盖。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建设适应中小学教材体系、以微课资源为主体的长沙教育云资源平台。继续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管理的公共服务模式,推进智慧管理。

足额均衡配置教师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贯彻落实省相关部门制定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和统筹使用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中小学生源状况,在省里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报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争取在3年时间内,按照学校办学标准和招生规模配齐配足教师,建设一支数量够、学科齐、质量高的教师队伍,有效解决师资不足产生的“大班额”问题。

深化后勤改革。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对适应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同时切实加强聘任教师和工勤人员管理,统筹规范教职工队伍管理。

推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切实落实《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长教通〔2016〕121号),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部门对教师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的统筹配置功能。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和校长轮岗,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凡男满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期两届后,原则上均应交流,校长每次交流轮岗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完善招生管理制度

严格规范入学制度。每年各区县(市)教育局依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状况科学划分小学范围,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布小学划分方案。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发〔2016〕8号),做好小学和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招生计划,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规模,小学坚决实行划片招生,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城区小升初微机派位后严禁公办学校非正常“二次流动”,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坚决杜绝择校现象。高中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坚决防止超过学校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的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招生规模,从新生入学上严格控制新生班额。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认真落实《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坚持“一生一号、籍随人走”,严把新生审核关,各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录取数据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接续每个学生的新学段学籍。凡学校违规招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严把转学入口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无正当理由不能转学的规定,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禁止随意转学插班,对已经达到班额上限的中小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

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小学一年级新生采取随机方式进行平行分班;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全市初一新生分班考试成绩进行平行分班,学校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等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和特色班。

责任编辑: zhoudan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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