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拼团购房88群(53)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78人申请入群

河西一小区业主还没交房 物业费滞纳金11万

发布时间: 2013-04-22 11:07:54

来源: www.loupan.com

分类: 本地楼市


4月18日,长沙的喻先生请来装修队打算去装修新房,却被物业告知要交2万多元的物业费,还要再交11万元的滞纳金。

喻先生觉得难以理解,物业费从2008年年底开始收,实际上开发商在2010年还在给他整改房子。11万元的滞纳金更是让喻先生瞠目结舌。

业主还没交房,物业费滞纳金就11万

喻先生是河西一小区的业主,他告诉记者,2007年他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花费136万元左右,在购房合同上开发商已经规定2008年8月8日交房,但其后开发商在给他发的函中,将交房时间改为了2008年10月8日,并告知物业管理费统一从2008年12月1日收取。

“因为房屋漏水等原因,开发商在2010年还在帮我整改我的房子。”喻先生说,由于在整改,他没有收房,拖了不少时间。今年4月18日,他前来收房,被告知物业费要从2008年12月1日收取,共2万余元,除此以外,还要收取11万元左右的滞纳金。

这让喻先生瞠目结舌,“2万多的物业费,不知道怎么算出11万的滞纳金,难道是利滚利?”

物业新员工对滞纳金计算错误

4月19日上午,记者跟随喻先生来到了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证实了11万元滞纳金的说法。工作人员表示,滞纳金计算有一套具体的公式,但不清楚算法,要求下午找物业中心周经理来了解具体情况,并且称“只能当面给业主算,其他人员要回避”。

随后,物业公司在一份情况说明中提到,业主18日前往办理接房及装修手续时,物业向其提出除应支付物业管理费2万余元外,还应支付一定的延期付款的滞纳金。

至于为何会产生11万元的滞纳金,物业公司表示,“由于具体经办人为新进员工,其与业主沟通时对滞纳金计算错误”。物业公司表示已对该员工工作失误进行了严肃批评,对滞纳金重新进行了计算。物业公司在声明中还提到,19日下午,“公司与业主进行较长时间沟通,双方暂未达成和解,但洽谈气氛融洽”。

19日晚,记者就此份情况说明向喻先生求证,得到的回答是,双方确实有沟通,但滞纳金并未重新计算。

住建委滞纳金过十万,本身就不正常

“滞纳金过十万,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情况。”19日,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原则上物业管理费应从业主收到开发商收房的发函之日算起,但如果是房屋达不到住房标准需要整改,则应从收房之日起算起。至于滞纳金则是不符合规定的,“在实际操作中,也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只是口头上这么说。”

该负责人还表示,长沙市的物业管理发展才刚起步。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对物业市场作了调研,今后将会进一步规范市场,逐步提高物业公司的服务,对于物业公司也将实行表扬、曝光等举措,优胜劣汰。

[律师说法]

滞纳金应以约定为前提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

其次,如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交房迟延,在此期间要求业主承担物业费及违约金则有失公平,于法无据。而且,违约金、滞纳金等违约承担方式是以约定为前提,若无约定则不能采取这类追责方式。最后李健律师建议业主完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据理力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 admi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