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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日明:保障房一半是福利房并不夸张

发布时间: 2012-08-16 14:58:34

来源: www.loupan.com

分类: 房产时评


8月7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中指出,“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地方保障房资金一直处于紧缺状态,所以在各地方上报的保障房数量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由国企和企业员工福利房组成的。”此言一出,全国皆惊。随后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表声明,斥此言论为不实报道。

然而,舆论到了这个时候,报告本身到底是什么结论已经不重要了。2011年初,政府表态要建3600万套保障房,公众可谓欢欣鼓舞,但这种鼓舞并不是没有杂音的,正是公众对保障房太期待了,所以他们更加担心保障房最终会花落别家。应该说,公众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什么是保障房?“1998房改”方案中,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保障体系中的各自供应对象,分别以政府补贴和政府保障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确保社会公平,以此区别于提高效率的商品房市场。原则好定,但现实复杂,自“1998房改”以来,政府对“什么是保障房”一直没有清晰地界定过。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房建设因先天因素,大量出现分配不公的现象,社会批评意见较大。

住建部在稍晚一些时候对“保障房有一半是福利分房”作了回应,相对清晰地给出了官方定义的保障房及其构成。2009-2011年底,保障房共开工2100多万套,其中以出租为主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各占20%和15%,棚户区改造占42%,以出售为主的经适房和限价房各占17%和6%。问题是,这些都能算是保障房吗?

占保障房比重达42%的棚户区改造房,在城市中,一般和城中村、旧城改造一起进行,操作中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补偿标准和商品房市价相差无几,列入保障房很是勉强。

以产权出售为主的经适房和限价房,销售对象更多地集中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企员工,说是福利房并不过分,因为政策的适用对象大部分都不是低收入或中低收入群体。廉租房的房租则远远低于市价,巨大的利差使得真正需要廉租房的低收入者住不进去,市场上却有廉租房在挂牌出租。因此,撇开棚改房不算,说保障房中有一半是福利房,并不夸张。

事实上,从最简单的资金投入就可以看出端倪。有机构估算,1000万套的保障房至少需要1.3万亿元的资金,相当于2011年50%的土地出让金,3600万套就需要近5万亿元资金。

这些年以来,政府虽然财政收入增长比较快,但花钱更快,哪有那么多钱来盖保障房?扭曲保障房的定义,将棚改房、动迁房、限价房等计入保障房,在数据中注水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重点在于,要建什么样的保障房?保障房工程启动以来,鲜有政策实施细则来明确保障房的适用对象、申请办法、违规处理机制等。3600万套的数字也没有需求论证,不知道从何而来。

政府对保障房工程的总结大多集中在开工多少套、完工多少套,大量出现重数字、不重品质,重生产指标、不问使用人的需求,重建设进度、忽视分配政策等现象,鲜有文件提及到底是哪些人享受了保障房,是否真正解决了他们的需求。

过去十几年的经验告诉我们,保障房建设的完工只是政策的开始,保障房的分配和使用环节,问题将大量涌现。例如需求不匹配,建好了房子没人住,上海公租房遇冷正是此例;例如分配不公平,权力腐败使得公平导向的保障房沦为权钱交易的工具,以保障房之名,行“富人房”之实;例如保障房的品质与公共服务,使用环节问题频出,让居民不堪其扰,北京7·21特大暴雨后,保障房被浇出原形,渗水、裂缝比比皆是。

于是,当真正的保障房适用对象一厢情愿地以为在给他们盖房子,却发现保障房沦为富人房的时候,当他们搬进雨天漏水、冬天漏风的房子的时候,保障房工程的公信力何在?“民心工程”势必变身“闹心工程”,还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这样的保障房是我们最初想要的那个保障房吗?

所有这些问题的症结在于,没有落实保障房的分配政策。分配政策,只以简单的以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为主一笔带过,殊不知在现实中很难有可操作性。真正的保障房政策,首先应该明确的就是分配规则,明确各类保障房的适用对象、申请办法、违规处理机制。适用对象界定清楚了,根据这部分人的需求、规模、收入水平,保障房要建成什么样、建多少、什么样的品质、政府补贴多少钱,自然也就清晰明了。

要走出这一步,也并不容易。“民心工程”要真的为民所想,就必须改变重大决策形成与政府行为的问责机制,只有把这些问题梳理清楚了,谁来出钱、为谁建房、建什么样的房子才有可能理顺。当然,虽然不容易,但这一步总是要走出来的,保障房工程进展到今天,退回去是不可能的。现在落实分配政策,让公众的期待具体化、可量化,也是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还可以回应公众质疑、约束地方政府行为,很值得中央政府跟进。

责任编辑: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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